问题 | 人格权包括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一、人格权包括什么 依据法律规定,人格权自个体诞生之日起便被赋予,且与特定之人密不可分,无须以任何方式进行表达或特别授权即可获得法律保障。人格权的涵盖范围极为广泛,其中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各项人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身体权以及配偶权等。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二、人格权诉讼费是多少 对于侵犯自然人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及其他民事权利之相关诉讼案件,应按每宗案件缴纳费用人民币100元至500元之间。如涉及经济赔偿,若赔偿金额未超过人民币5万元,则无需另行缴纳任何额外费用;若赔偿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的比例缴纳;若赔偿金额超出人民币10万元,则需按照0.5%的比例缴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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