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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方保险不赔可以起诉车主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一、对方保险不赔可以起诉车主吗

若肇事车辆登记在案且购买了相应的商业险,那么我们当然可以把肇事车辆的车主、实际驾驶人以及为其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公司一并作为被告方,提起法律诉讼。

首先,该承保的保险公司将会在自己的责任限额范围之内,对所涉及到的理赔款项进行全额赔付;

如若赔付金额尚不能完全覆盖受害方的损失,则剩余部分将由肇事者自行承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对方保险不够赔怎么办

若另一方仅购买了交强险且其未能提供足够的赔偿金时,剩余未获偿付的金额将由过错方责任人自行承担。一方面,法律明确规定,机动车在行使过程中引发交通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而此种情况归咎于该机动车本身责任的,应首先由负责保障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其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另一方面,如果上述车辆并未购买机动车商业保险的话,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将有侵权人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涉及已进行肇事车辆注册以及购买相关商业险之情形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可以将涉案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驾驶人员及所投保的保险机构作为被告共同提出权利主张诉讼请求。在此类诉讼中,保险机构应严格按照责任限额负担全部理赔金额。若赔付总额未能完全涵盖受害方实际遭受之经济损失,则涉案事故责任人有义务弥补上述差额部分。如此设计制度,既能保证受害方合法权益得以全面维护,又能有效督促责任方切实履行其应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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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6: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