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一方的债务子女是否承担义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夫妻离婚后一方的债务子女是否承担义务 若夫妇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一方所产生之债务,则其子女通常无需负担此项财政责任。 在相关法律体系下,债务的承受者应为债务人本身,而非其直系子女负有法定的偿还义务去为父母一方的个人债务买单。 然而,若子女被视为债务的保证人或共同债务人,抑或是子女从该笔债务中获取了经济利益,那么他们才有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财务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若夫妇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一方所产生之债务,则其子女通常无需负担此项财政责任。在相关法律体系下,债务的承受者应为债务人本身,而非其直系子女负有法定的偿还义务去为父母一方的个人债务买单。然而,若子女被视为债务的保证人或共同债务人,抑或是子女从该笔债务中获取了经济利益,那么他们才有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财务责任。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归哪方 夫妇在离婚之后,关于孩子的归属问题应依据具体情形来决定: 1、若子女尚未年满两周岁,原则上将以母亲抚养为主导,但若有证据证实母亲离家出走或者身患重病无法照料自己以及存在吸食毒品等严重不良嗜好,那么父亲也可成为孩子的监护人; 2、若子女已经年满两周岁并且父母双方对此未能达成共识,则需要交由法院进行裁决,力求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更好的环境。 在双方条件基本相当的前提下,法院通常会做出有利于母方抚养的判决; 3、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考虑充分听取他们的个人意愿并尊重其选择,简而言之就是孩子们希望跟随谁生活,法院便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该位当事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夫妻离婚后还迁房怎么判 在正常的离婚案件中,拆迁安置房在产权分配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处理。若是在离婚过程中所涉及的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资产,那么根据当事人本身的意愿、财产分配规则以及特别考虑到保护未成年人和女性这两类特定对象的权益等多种因素进行分割处理往往最为合适。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有多种途径可以选择来决定这类房产应该如何分配:第一种是实物分割,即将房屋作为实物的形式直接分配给某一方;第二种是作价补偿,让获得房屋所有权的那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相应的经济赔偿;第三种是通过变价分割的方法,即将房屋出售后再将所得款项进行分配。但是,如果在离婚案中拆迁安置房被确认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该房产在离婚时仍然属于该方所有。然而,考虑到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因此最终所作出的判决也是各具差异性的。 若夫妇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一方所产生之债务,则其子女通常无需负担此项财政责任。在相关法律体系下,债务的承受者应为债务人本身,而非其直系子女负有法定的偿还义务去为父母一方的个人债务买单。然而,若子女被视为债务的保证人或共同债务人,抑或是子女从该笔债务中获取了经济利益,那么他们才有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财务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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