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不走刑事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挪用资金罪不走刑事的条件是什么 倘若挪用资金之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则被视为严重违反纪律及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有权依法追回所涉款项,同时对当事人施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具体而言,“挪用资金罪”乃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应供职于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为己用或借予他人,如若涉及金额巨大且持续逾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虽然未满三个月,但挪用数额巨大并且用于营利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都将被视为构成该罪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开庭怎么处理 关于挪用资金案的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接着进入到紧张而有序的法庭调查阶段;在此之后则进入到了举证与质证环节;紧接着便是关键性的法庭辩论阶段; 最后的环节为被告人做最后陈述以及法官宣读判决书。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处理公诉案件时限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众多违法行为中,如果某项挪用资金的行为尚未达到刑事法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无论怎样,这种行为都将被判定为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以及公司纪律的行为。对于这样的情况,该机构拥有合法权利进行追踪调查,追回这些被不当挪用的资金,同时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进一步细致说明的话,“挪用资金”泛指芮其成员滥用职务权限,自行挪用或调用原本属于公司所有的资金。当涉及的金额数额较大,并且超过三个月达到了还款期限仍未归还者;或是虽然不满三个月,然而所挪用的资金极为庞大,且被用于获利交易或不正当目的,那么这样的行动将会被认定为构成了犯罪性质的挪用资金罪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