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刑后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被判刑后能取保候审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乃针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实施的一项强制性举措,旨在确保相关人员无法逃避法律制裁,与此同时也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然而,该条款仅列举了四类适宜采取取保候审手段的具体情况,却未就已获判刑之人是否仍可申请取保候审做出明确规定。 从该条款所列的四种情况分析,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那些尚未被判定有罪亦或是尚未进入审判环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旦被判处刑罚,往往意味着已经经历过审判且被认定为有罪,因此原则上不再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然而,这并不排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被判刑之后发现新的证据线索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司法机构可能会考虑重启取保候审程序。 综合以上论述,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被判刑者一般不再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除非出现其他法定情形或者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被判刑后能否取保候审申请 在被宣判定罪之后,通常情况下已无法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审判阶段的强制性措施,其适用对象为尚未经由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一旦法院对案件做出了有罪裁决,被告人便会步入执行刑罚的环节,此时所适用的则是诸如缓刑、假释等其他刑罚执行制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这一程序主要发生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这一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还没有被判定有罪或者还没有走入到审判环节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对于已经被依法判处刑罚之人来说,原则上再行采用取保候审是不适当的,因为他们已经经历了审判并被判定为有罪。然而,在某些例外的情況之下,例如,发现在案件中有新的证据出现或者存在着其它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形,那么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时亦可重新启动对这些人的取保候审审理程序。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可以得出结论:一般状况下,已经被判处刑罚之人并不具有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除非他们遇到了上述列举的例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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