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都需要给哪里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都需要给哪里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决定:例如,对于支付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需要签署五份文件分别为:一份由购房者自行保留;一份保存在开发商档案处;一份送至房地产管理局存档;一份保存在银行的档案库中以及最后一份用于完成契税缴纳工作后,仍需存入相应档案之中。而若选择全额购买房屋,则只需要签署四份文件,其中,购房者应自己保留一份;一份保存在开发商档案处;一份将被送往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存档;并最后一份用作在完成契税缴纳工作后,仍需妥善保存。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经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然而,仅当法律予以另行明确规定时,这样的合同才会对合同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的步骤有哪些 1.仔细审查所签署的购房协议,以识别其中是否含有任何条款能够导致不公平对待或是表述不够明确之处。对于此类可能引发混淆或者误解的条款,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修订或加入详尽注解以便澄清含义; 2.确认交易方具备相关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从而保障您最终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益; 3.完成签署购房协议或者完成加盖公章的手续,以确保各项条款都已得到切实履行并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在执行交易的流程当中,必须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所需签订的文书数量。例如,申请购房抵押贷款需要签署共计五份文件,这些文件将分别交由购房者、房地产开放商、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银行以及税务机关进行妥善保管。而对于全额购房的情况,则只需签署四份文件,同样地,这四份文件也会分别由上述各方进行妥善保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明确规定,依法订立并生效的合同应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否则该等合同对合同双方均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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