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婚后签合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拆迁安置房婚后签合同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安置房的拆迁如果发生在婚姻登记之前,在婚后通过政府的拆迁政策,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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