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谁支付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谁支付 依据我国现行法规政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乃由国家设立的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承担支付责任。详细而言,若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致残被鉴定达到五、六级伤残水平,并与雇佣其的用人单位达成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或者劳动者因工致残被评为七至十级伤残级别,其劳动合同到期最终结束或劳动者个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相应的工伤保险基金将一次性向他们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值得关注的是,另一项与工伤赔偿密切相关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通常由用人单位自行负担。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金额,须依各省市自治区及直辖市政府的明确规定加以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要什么材料 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领取方法及所需手续的详细说明如下:您既可亲自前往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选择授权单位代理领取。在进行申请时,请您或者申请人所在的单位带齐必备的各类材料至您所在地的社保管理机构并投入正式申请。待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伤职工的个人身份信息复印件、工伤认定书的申请印件、涉及待遇申领的工伤待遇申报表以及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书的原件、若存在相应的医疗开支,还需附上医疗发票、由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以及医院存档的病历资料等。一旦以上所有材料经过严格的审核确认无误后,便会立即为您发放应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当员工在正常的工作环境中遭受伤害导致身体残疾,并且这些伤害程度达到五、六级伤残的水平时,同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是当工伤伤害程度达到七至十级伤残,并且劳动合同期限结束或者员工主动要求解约的情况下,他们都有权利获得这笔补助金。另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往往是由雇主所在公司自行承担支付的责任。最终的具体金额会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政策规定来进行相应调整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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