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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若公安机关决定自行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这表明涉及到的违法行为还处在不断的调査与收集证据的环节上,然而此时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拘留期限上限。当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分子实施刑事拘留之后,最长的期限不得超出37天。在此时间段内,倘若检察院并未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则有责任要求被拘留的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这无异于告知被告,他可以暂时离开拘留所在外等候,但是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限制性条件,静待案件的未来发展及其结果的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多长时间到检察院

1、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必须在两月内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后续处理。

2、在我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对于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其在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前实施的刑事拘留时间不得超过三十七日。而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所需的羁押期限不得超出两个月;若经过批准,则可适当延长。公安机关适宜时会将案件提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此过程中,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做出最终判断,同时还拥有延长半个月的权利。

然而,如遇退回补充侦查、发现新的犯罪行为等特殊情况,以上所述的期限需重新计算。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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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0: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