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直抓不到人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一直抓不到人怎么办 若犯罪嫌疑人为逃避刑事拘留而潜逃,公安部门将毫不犹豫地对其展开追缉行动,进入侦查阶段,并搜集各类情报和线索,甚至采取紧急措施,如发布通缉令等手段以期尽快破案。若在较长时间内仍未成功将其逮捕归案,该案件有可能被移交至网络追逃部门处理,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也将被录入全国公安信息系统,以便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更为精准的抓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二、刑事拘留一般在多少天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涉及刑事案件的判决期限,主要分为一般期限以及延长期限两种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关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拘留期限通常设定为14天,自被捕入狱直至送抵看守所之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司法机关会向上级检察机关提交审查批准,而检察院对案件的审核时间为7天,此7天计入拘留期限之内。若经审核后决定予以逮捕,则拘留期限将继续延长;反之,若未通过审核,则可能面临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等情况。 其次,对于需要延长拘留期限的刑事案件,其拘留期限可达37天之久。同样地,在这37天中,检察院仍需进行7天的审核工作。在前30天内,侦查机关需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若审核通过,则拘留期限将再次延长;反之,若未能获得批准,则可能面临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倘若涉案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选择逃逸,公安机关将会立即启动全面的搜捕行动,对案件进行深度挖掘和深度调查,全面收集各种相关证据和线索,并依法发布通缉令。如若经过长期努力仍无法成功抓获嫌疑人,该案件有可能会被移交给网络追逃部门进行办理。此外,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按照流程严密地审查、录入到全国公安系统中,以便实现精确的抓捕工作,从而尽全力以最快速度破获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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