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了怎么办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
解答 |
一、工伤了怎么办 当遭遇工伤时,应立即启动相关程序以进行工伤认证工作。依照法律规定,雇主有义务于事故损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证申请;若雇主未能按时提出认证申请,则劳动者或其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工伤发生后一年之内自行提出工伤认证申请。经认证确认为工伤之后,待伤势基本稳定之时,可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以明确工伤等级。最终,劳动者便可依据工伤等级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二、工伤了多久能做工伤鉴定 在我国,一般的工伤鉴定过程通常需要耗费大约60个工作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鉴定结论应当自劳动者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不超过60个自然日予以颁布,然而如若在鉴定过程中遭遇了相关领域专家组意见产生分歧的特殊状况,则该项鉴定工作的最终生效日期可顺延30个自然日。对于受伤害员工或者用人单位而言,他们如果对于所得到的鉴定结论持有异议,那么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的次日起算第15个自然日内,向所在地区的省级、自治区级以及直辖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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