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后,误工费是如何计算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后,误工费是如何计算的 关于交通事故导致的误工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所述: 误工费用之数额将依据受害者受损害之误工时间及个人经济收入状况予以确定。 而误工时间的准确计量,则应当参照受害者及其接受诊疗之医疗机构共同发布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确。 若受害人为身体损伤致残并因此持续无法正常工作,误工时间即可推算至司法鉴定宣告其残疾程度之前日为止。 若受害人拥有稳定的职业收入,那么相关误工费用便依照实际减少的职业进账为准进行计算。 然而,当受害人失业或无固定工作时,误工费用则以其最近三年度平均应得之收入作为参考标准进行考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后要刑事拘留吗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有时候,由于交通肇事案件情节轻微,且加害方与受害者之间得以顺利地达成和解协议,那么这种情况下,在检察机关审理期间是存在适用相对不起诉程序的可能性的。换言之,这起案件可能会在检察院审理阶段就宣告终结,不会再进一步进入刑事审判环节,也就意味着案件当事人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过程中,关于误工费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是依据受害方当事人的误工时长以及其带来的收入损失情况而定的。关于当事人误工期长短的认定标准,须按照由合法医疗单位所出具的确切诊断证明书为准。若因伤情严重,导致康复后无法继续从事原有的工作岗位,则误工期限应截止至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日期之前。对于那些拥有稳定职业并能正常获取劳动报酬的受害人来说,误工费补偿金额将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数额来计算。然而,如果受害人为失业人员或者没有固定工作的人群,那么误工费补偿金额可以参考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大致估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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