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有哪些 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3、公证机关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 4、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父母健在放弃继承权公证有效吗 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子女放弃继承并公证的,是无效的。 父母健在,尚未发生继承,继承人尚无继承权或处于权利不确定状态,不存在权利放弃问题。 放弃继承的时间为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这一期间作出。 遗产分割后,遗产权属已经明确,再放弃的行为属于对自己财产的处分,不是法律上的放弃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放弃继承权协议没有公证有效吗 没有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协议有效。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一般是书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只要作出声明的继承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声明书就有法律效力。 例外情况是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对于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有哪些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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