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一方不同意,就真的无法离婚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如果一方不同意,就真的无法离婚了吗 当夫妻其中一方提出离婚请求,而对方坚持不愿同意时,即便夫妻间的感情已经真正破裂,依照法律规定,法院依然有权做出离婚判决。 然而,法院在决定启动司法程序之前,通常都会采取积极的沟通和调解手段,试图缓解潜在的矛盾和纷争。 经调解无果后,法官才会依据事实证据判断婚姻关系是否确实无法再维持下去,进而坚决地作出离婚判决。 法院将感情是否出现了裂痕作为判决离婚与否的唯一标准,若存在以下五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且经过法院调解仍无效果,那么解除婚姻关系权利就会得到保障: 一是重婚行为或与第三人同居; 二是违法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以及遗弃配偶; 三是吸食毒品、沉迷赌博且不论次数如何,始终未能改正恶习; 四是由于情感纠葛长期分居超过两年; 最后则是其他能够证实夫妻之间真实性的严重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要多久才能离婚 倘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办理离婚手续,其中一方可申请诉诸法律途径寻求解决之道。 根据相关规定,此诉讼过程可在短短三个月内完成,最长则可能延续至六个月乃至一年以上,乃至更久之期也并非不可能出现。在民事诉讼领域中,若合议庭采取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则其所受理的案件务必在立案后的六个月之内完成审理工作。如遇特殊情形需要予以延期处理时,须经过本院院长审批,并在无进一步延长的前提下,有权将审理期限延长六个月。在此基础上,如需继续延长审理期限,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请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若有一方提出离婚请求却遭另一方反对,即便是夫妻之间情感已然破裂,在法院做出最终判决之前,通常会采取先行调解的方式进行斡旋。唯独在调解努力宣告失败之后,倘若法官经过审慎判断认定存在重婚行为、家庭暴力行径、毒品滥用问题、长期两地分居现状或其他严惩情节如非法同居、遗弃他人、恶习难改等现象,同时调解过程未能取得预期效果,便将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裁决,以维护离婚申请人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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