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六个月后能否自动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女方起诉离婚,六个月后能否自动离婚 关于女性提出离婚诉讼方面,我们要认识到在整个离婚过程中是不存在所谓的自动离婚现象的。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所规定的精神,非经由人民法院最终判定离婚,则男女双方不得视为已经解除婚姻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聚焦于提出离婚申请之后,由相关司法机构是否会作出准许离婚的决定上,我们需要关注夫妻双方的感情状态是否真实且已经严重破碎,并且经过各种形式的和解都无果而终。 若审查结果显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同时各种形式的和解均宣告失败,那么通常会获得司法机构的批准,最终解除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能要回彩礼吗 若女方作为原告要求离婚,男方原则上难以索回其支付之彩礼款项,仅在存在如下特殊情况时方可例外: 首先是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其次在于虽然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未能共同生活; 最后则是在婚前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礼且导致自身生计陷入困顿之时。 然而,在上述三种情形中较为复杂的是,对于彩礼的返还必须建立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基础之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离婚并不具有自主性,而必须经过法院的裁决方能生效。当女方提出诉讼请求之后,法官将以判定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已经真实且严重地破裂,并且无法通过任何方式进行修复作为首要条件,然后才有可能做出判决离婚的决定。唯有当夫妻间的感情关系已被证实彻底破裂,且所有的调解努力均告失败时,法院才会批准离婚申请,从而正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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