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一、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解除,可以约定解除或适用以下条件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 款以及相关条 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二、解除合同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法规规范所明定的合同解除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了合同目的无法得以实现; 其次是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到期之前,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明确表达或以自身行为暗示其将不会履行主要债务义务; 再次是当事人一方严重拖延履行主要债务义务且在接收催告通知后,仍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及时补救; 此外,当事人一方在履行债务过程中出现其它违约行为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也是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之一; 最后,除开上述情况外,法律还规定了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理由的其他特殊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一)由于无法抵御之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之情况所致的合同目标无法实现;(二)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即将届满之际,当事人中有一方以非常明确的方式表达其将不再继续履行主要债务,或是已通过自身言行举止展现出不敢承担主要义务的意图;(三)当事人中某一方未能按期履行其主要债务,经多次催促之后,其仍然未能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予以纠正;(四)当事人中某一方未能及时处理自身所面临的债务问题,由此导致其未能在设定的履行期限内完成债务的履行,并最终影响了整个合同目标的实现;(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所有可能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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