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的房子写的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夫妻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后买的房子写的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夫妻财产 通常情况下,在婚后以个人名义购置房产并不会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如果该房屋是由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所购得,或是经由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该房屋仅归属一方所有时,则属于例外情形。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男女双方有权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就其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作出各自所有、共同拥有,亦或是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约定,只要这些约定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便可对双方产生相应的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关于婚后购买的房屋归属问题,其决定因素主要在于购房所花费的款项来源及夫妻两人是否作出明确的约定。 如果您和您的伴侣在婚后以共同储蓄的方式购置该处房产,但却没有签订任何附加协议明确规定该房产仅属于其中某一方独自拥有,那么即使在不动产权证上只标注了某一方的名字,也仍然应当被视为您与您的配偶之间的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是由您们夫妻二人和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此类不动产,且产权登记落户于某一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法律规定,可将其视为您与您的配偶按照各自父母出资的比例共有的财产,但是,如当事人各方对该物业的权属存在其他特殊约定,应优先予以遵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后买的房子写的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夫妻财产”,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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