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有权利停业主的电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一、物业有权利停业主的电吗?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小区物业并无权以切断业主的水电供应的方式来迫使业主支付物业费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物业服务提供者不得采取强行断水断电、停止供暖供气等方式来敦促业主交付物业费用。 其次,针对部分业主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按时缴纳物业费用的情况,依据现行法律条款,物业服务提供者有权通过催讨的方式要求业主在规定合理的期限之内予以支付; 然而,若经过合理期限的等待之后,业主仍然未能履行付款义务,那么此时物业服务提供者便可以依法提出起诉或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关于物业公司所收取的物业费,其具体构成要素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大类别: 1.管理服务人员的薪资待遇、社会保险与国家法律规定应当提取的福利费用; 2.住宅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作、维护保养所需的开支; 3.住宅小区的整体环境卫生清理与维护支出; 4.住宅小区花园绿地的绿化保养与维护费用; 5.住宅小区治安的维护与保障开支; 6.行政办公方面的各项开支; 7.物业管理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 8.住宅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以及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的责任险费用; 9.经业主大会多数成员同意的其他必要经费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物业有权利收取装修押金吗 根据现行法规,物业管理公司并没有摄取装饰押金的权限。装修乃住宅的主人行为,其所有在法律容许的范畴内进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应加以干涉。 然而,若住户的各项装饰工程对其他住户或物业造成了权益侵害,其他住户以及物业管理层有权向侵权方提出赔偿请求。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依法规定,小区物业不得采取切断供水与供电的手段以催促缴纳物业费用,这种做法属于非法行为。倘若业主未能按照约定及时支付相关款项,物业公司有权利对其进行提醒及催收工作,并且在经过了合理的期限之后,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问题。在计算物业费用时,应包含管理服务费、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维护费、保洁卫生处理费、绿化保养养护费、安全秩序维稳费、办公室日常开销、折旧费用、保险费用以及经由业主大会批准的其他必要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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