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不赔误工费找什么部门管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保险公司不赔误工费找什么部门管 您在遭受人身损害后,如因医疗机构未能给予误工费用而感到困扰,可考虑向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解决。若此途径仍无效果,您还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情况严重者,可能将面临刑事追责的风险。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没有达到伤残程度,仍有权要求赔偿误工费。受害者自其身体受到伤害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起算,直至确定残疾日期的前一日为止,这段期间均属于误工时间。即使尚未评定出伤残等级,也需对受害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赔偿。实际减少的收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津贴、授课报酬以及合法的兼职收入等。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七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二、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当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之时,消费者可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消费者有权对保险公司因违反合约或违背法律而导致的拒赔行为,向当地的银保监会进行投诉反映; 其次,消费者亦有权利针对上述问题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履行其理赔义务,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遭遇人体侵犯救济是否应有误工费用呢?答案是可以有的。相关救助者可通过向社会保障机构进行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寻求解决方案。另外,即使没有达到伤残程度,仍然有权利要求支付误工费用,从受害人受伤之日起直至伤残鉴定期限的前一天为止计算误工时间。甚至在没有残疾等级的情况下,对于实际减少的工资和奖金等收入,均需要进行赔偿。然而,至于刑事追责的风险则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适当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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