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有没有时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有没有时效 保险合同纠纷中的理赔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诉讼时效期通常为两年;而涉及人身寿命的保险合同(即人寿保险),相关诉讼时效期则需延长至五年。对于人寿保险之外的其他类型保险,在出现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该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期同样为两年,且须从他们实际知晓或应该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对于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而言,他们向保险公司索求保险金时,诉讼时效期将延长为五年,同样需要从他们实际知晓或应该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交通事故保险种类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所涉及的保险类型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一保险类别所针对的对象为人身,将被保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到的意外伤害作为保险标的进行保障; 其次,是货物运输保险,该保险形式主要针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进行保护,作为有形财产保险的一个分支,其保险标的是有形的; 最后,是机动车辆保险,其保险标的则为机动车的车身,是我国交通运输工具保险市场中最为常见且普及程度较高的险种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理赔环节所对应的诉讼时效期限通常设定为两年时间,但是如果涉及到保障人类生命安全的保险合同,那么其诉讼时效将会延长至五年。然而,除了那些与人身寿命相关的保险合同以外,当其他种类的保险事件发生以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有权利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限同样为两年。具体计算方式是从知晓或者应该知晓保险事故发生的那日开始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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