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保险合同纠纷几年起诉无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一、律师保险合同纠纷几年起诉无效 对于在人身保险之外的任何其他类型的保险中的投保人或受让者而言,他们向承保方要求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法定诉讼期限为两年,该期限从他们明确知晓或者应该知晓保险事件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而对于人寿保险的投保人或受让者而言,他们向承保方要求支付保险金的法定诉讼期限则为五年,同样是从他们明确知晓或者应该知晓保险事件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律师保持多久会见一次法官 律师和法官之间的会晤并非定期执行之举。通常情况下,律师会在精心筹备诉讼案或深度参与法庭庭审过程中,有机会直接接触到法官。 至于实际的会面次数,则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审理流程以及律师自身职责所需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同时,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律师亦拥有请求法官开展沟通交流的权利,譬如在召开庭前会议、举行听证会或者递交法律热点等重要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公诉案件,应当在开庭十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对于其他公诉案件,可以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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