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商变更法人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变更 |
解答 |
一、工商变更法人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地位变更所需遵循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是必须按规定召集全体股东进行大会会议,在此基础上,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会议总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或以上方可通过相关决议; 二是从召开此等股东大会的决议形成之日算起,务必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向所有的法定债权人通告此项决议的诞生,并且需要在三十个自然日内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纸媒体上刊登公布此项改变; 其次,在变更后的法律责任确认阶段,各合并公司需就此事项联合签署有关协议,同时各合并方也需要各自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最后,需向当地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变更注册登记,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即可获得新的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工商变更法人更新时间有规定吗 根据商业行政管理局规定,在法人变更生效之后的十天之内必须进行相应资料的更新。当商业行政管理机构做出了批准公司名称预先审核的决策时,应向申请人发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而对于批准公司设立登记的情况,则应发放《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该决定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领取营业执照;同样地,对于批准公司变更登记的情况,也应发放《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该决定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更换新的营业执照; 最后,对于批准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况,应发放《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同时收回原有的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作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作出准予公司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换发营业执照; 作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核准、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命运的转变过程,如下所示:首先要组织召开股东大会会议(股东会),全体与会者中需有至少3/2的票数赞成通过相关决策;其次,在经过深入讨论和慎重考虑后的决策被予以批准生效的10个工作日期限之内,依法告知所有债权人相关情况,并必须于正式公告发布之日起的30日内,实现在知名报纸上公开此事;紧接着,首当其冲的步骤是签署一系列相关法务合同,还要对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详尽的统计和整理,形成一份完整的资产负债表以及详细的财产清单;最后,在所有准备工作就绪之后,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待审批通过后,便可领取全新的营业执照,从而顺利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位的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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