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门打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上门打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倘若侵犯者直接闯入家庭并对人员进行殴击,这种暴力行径可被解读为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和寻衅滋事罪,甚至也可能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以下是不同情况下的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的详细分析: 1、若只是导致轻微伤级别的人身伤害,犯罪嫌疑人应承担行政责任,此种情况极有可能遭受治安处罚以及罚款等惩罚,情节更为严重的还可能面临为期几天至数月的行政拘留。若对受侵害方造成了财产损失,则需依法负责赔偿受害人的民事损失,履行相应的民事责任; 2、如造成的损损害等级达到轻伤级别,那么犯罪嫌疑人将须承受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3、若造成的结果达到重伤级别,通常应当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时受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上门打人属于什么行为要负什么后果? 当遭遇上门寻衅滋事者采取暴力行为时,应当首先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事件未达到犯罪程度,当事人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而一旦涉及到轻伤及以上的伤害情况,实施暴力行为的一方将有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并面临由法院裁定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惩罚措施;倘若受害者因此遭受重伤,施暴者将会面临至少为三年以上且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处罚;若情节更为严重如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或通过极端残忍的手段重伤他人并造成严重残疾的后果,那么施暴者将有可能面临长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于死刑的严厉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倘若犯罪嫌疑人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并施行暴力行为,那么他便有可能涉及到犯罪违法的非法侵入、寻衅滋事以及恶意伤人等三项罪名。针对伤害程度的差异,其需要承受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大致归纳如下:受害人遭受轻微伤害时,涉事方将面临着承受行政责任的风险,这其中可能包含接受治安处罚、支付罚金及接受行政拘留等几种情况,并且还有义务对受害人遭受的财产损害进行相应的赔付;在受害人遭受轻伤的情况下,涉事方除需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外,还将因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如若受害人遭受的是严重伤害,那么此种情况便会由各级检察机构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受害人亦有权向法院提交附加民事赔偿的申诉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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