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写的探望孩子权利包括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协议写的探望孩子权利包括哪些 离婚协议关于探望子女的条款应特别予以关注和规范:明确规定离婚之后未能获得子女监护权的一方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已获得子女监护权的一方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阻挠。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探视权这一重要内容常常未得到充分重视,仅仅是在离婚协议中草率地注明子女由哪一方抚养,而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等细节问题并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因此,一旦离婚后出现相关争议,双方还需再次诉诸法律途径进行确认,无疑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和时间消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协议写明不负担抚养费以后可以起诉吗 离婚协议所明确规定的不再承担抚养费用之后仍可以择机提出诉讼请求,因为支付子女抚育费用乃是未对子女负有直接抚养义务的当事人应尽之法律责任,而当子女尚未成年之时,自然可以依据自身实际需要享有随时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并要求支付抚养费用的权利。 因此,承担直接抚养责任的一方可以于离婚以后,以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准,以其名义依法发起诉讼。 若经过法院的裁决之后,另一方依然未能积极履行相关义务,则诉讼的一方可请求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协议写的探望孩子权利包括哪些”,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