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之后是哪一部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之后是哪一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明文规定,司法部门在进行拘禁行为过程中,若在对被羁押人员进行审讯之后,发现存在无罪定论或是不应继续进行拘禁的情形,有必要立刻释放已被拘禁之人,并向其发放明确的释放证明文件。此举充分揭示了刑事拘留并非一项长期性、固定化的强制措施,而是为了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展开深入调查与核实工作而采取的暂时性手段。一旦经过严谨的审查程序,证实被拘禁者确实无辜或者不再需要继续进行拘禁,那么就应立即解除对其的拘禁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因此,在刑事拘留执行完毕之后,如经查证被拘禁者确属无辜或者不应继续进行拘禁,则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其予以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之后取保候审吗 在被告人被拘留之后,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便可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若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可独立适用附加刑这些轻微刑事处罚方式的话; 其次,若被告人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威胁; 此外,如果被告人存在患上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在哺乳期的孕妇或其子女的话,同样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只要这种情况不至于给社会带来危害性即可; 最后,当被告人已度过羁押期限,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也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之后是哪一部”,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