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失业金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劳动纠纷-社保纠纷 |
解答 |
一、上海失业金标准是怎样的 在上海申请领取失业金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需要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前累积缴纳失业保险至少1年; 其次,必须是由于非自身意志导致的失业情况; 再者,申请人须持有本市城镇户籍; 最后,无论是在职期间还是离职之后,需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另外,申请人还需要妥善办理相关手续且具备求职需求。 至于失业金的具体发放标准,第一阶段(1至12个月)的每月发放额度为1,975元人民币; 第二阶段则从13个月起调整为1,580元人民币;对于超出24个月的延长期限而言,其发放金额将调整至每个月1,330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上海失业金能领几个月 上海市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由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所最终决定的。通常而言,如果参保人在失业期间累计支付了至少一年的失业保险费用,那么其可以享受最长为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待遇; 然而,只要参保人的累计缴费年限在五年以下,其就有机会享受到长达十八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待遇;反观那些累计缴费年限超过了十年的人士,他们最多能领取到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当然,在真正开始享受这项福利时,具体能够享受到多长时间的失业保险金还需要视个别情况而定,比如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总年限、本人是否符合其他的领取资格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并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在我国的魔都上海,向当地相关部门提出领取失业补助金申领时,您需要首先满足以下四点基本要求:1.您在与当前就职公司之间正式解除或者终止劳务合同时,已经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法律法规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用至少达到1周年之久;2.您必须是非因个人意愿而导致的失业危机状况;3.您应当是持有上海市合法城镇户口的居民;4.您在过去的失业期间内,一直依法按时足额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用。提出失业补助金申领时,您需要办理一系列必要的手续,并且表达出积极寻求新就业机会的强烈意向。按照上海市政府的具体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者,其所能领取到的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如下:自第1个月至持续的第12个月,每个月可以获得总额为1,975元人民币;从第13个月开始直至最后一次申领为止,每个月的补助金额将下降至1,580元人民币;如果您失业的时间超过24个月,那么您每个月能够领取到的补助金额将会进一步降低,仅剩1,33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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