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中孩子抚养费的约定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协议书中孩子抚养费的约定标准是多少 关于在离婚协议中所约定的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应由男女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而定,您可考虑以下因素: 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社会整体的生活水准等多个方面。 若父母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则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通常为他们每月可支配总收入的20%-30%; 如果需要同时负担两个或更多子女的抚养费用时,这个比例可以适度提高,但最高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当父母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时,抚养费用的数额便可依照他们当年的总收入或是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所述的比率进行确定。 当然,在特殊情形下,上述比例也可适当调高或降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协议书能办理房产过户费用如何计算 首先,关于税种方面的相关事宜: 1.契税按照不动产价值的百分之二收取; 2.印花税按照不动产价值的万分之五征收。 其次,关于费用部分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不动产登记费用为人民币八十元整; 2.交易手续费用率为百分之二,即按照不动产价格进行计算; 3.工本费为人民币二十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在拟定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子女抚养所需的费用金额需由双方详细磋商,全面考虑到子女具体的生活需求、父母在经济方面所能承担的能力以及地区实际的生活水准等各方面因素。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一方来说,其所应支付的子女抚养费总金额应占据其每月收入的20%-30%之间;而当需要承担多个子女抚养责任时,该比例不应超出50%。若另一方并无稳定的收入来源,则可以参考其全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水平来确定抚养费的比例,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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