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怎样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后怎样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在夫妻离婚后,若希望夺回孩子的抚养权,可尝试采取以下措施实现: 首先,建议优先考虑由父母双方共同商议解决抚养关系变更问题。 如若能在此过程中达成共识,那么便可以据此协议约定变更抚养关系; 其次,若无法通过双方约定完成抚养关系的变更,则需向相关司法机构提起诉讼,交由法律进行判决。在这个过程中,父母中的某一方须作为原告,将另一方设为被告,向法院递交申请,寻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关系。 然而,在提出此类起诉时,必须具备充足且合理的理由,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一旦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得以被证明,那么法院就会毫无疑问地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1)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因患病或受伤致残,丧失了继续抚养子女的能力;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那一方未能履行抚养责任或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为,以致给子女的身体和心灵带来了严重伤害; (3)对于已年满8周岁的子女而言,他们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又具备抚养能力; (4)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其他恰当且合法的理由,需要进行抚养关系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 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离婚后怎样对孩子才是最好 在离婚之后的阶段里,子女仍然是非常需要有着来自父母的深深的爱护以及持久的支持的。尽管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还存在争议,但无论情况如何,作为父母双方都应该全力以赴地为子女献上关心与扶持,使得孩子们能够深切感受到那种无私且温暖的爱情与支持。对于那些正在努力争取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来说,他们可采取以下几个策略: 首先,要收集各类证据,以充分证明没有全心投入到孩子抚养中的母亲是无法胜任这样的角色的,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女方身体状况、职业生涯发展状况、个人行为规范等方面的信息。 其次,尽可能地展示自身具备丰富的经济资源和强大的照顾能力,以此来设立一个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生活环境和发展条件。 最后,深入挖掘和理解孩子们内心深处的想法和感受,赢得他们对自身的主张的赞同,这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离婚之后,若当事人希望重新争取对子女的监护权,首先应尽力与对方展开协商谈判。但是,若经过详细的商议仍无法达成共识,则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提出诉讼请求,以期改变现有的抚养支配状况。然而,在此之前,申请人必须具备充分且有力的理由,例如证明某一方已经失去了抚养子女的能力,或者存在虐待儿童的行为,再或者是子女自愿选择跟随另一方生活等等。如果这些情况确实得到证实,那么法院通常会支持将抚养关系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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