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一年半了为什么还不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羁押一年半了为什么还不判刑 如果被超期羁押,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羁押期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要是因涉嫌犯罪被刑事立案,经过很久仍然被羁押的话,可以向公检法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在现实中,一般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比较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 、第六十九条 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羁押一年半了还不判刑的原因是什么 倘若犯罪嫌疑人已被先行采取羁押措施,在法院判定其需服刑一年之久后,实际的羁押期限长达一年半之多,这种情况下,原羁押期限应予抵销,无需再行执行余下刑罚。 对于被宣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言,他们将在狱中或是其他指定场所内接受刑事惩罚及改造。 对于所有具有劳动能力的罪犯,他们都必须投身于劳动中,接受教育与教化,以令自己获得更好的成长和转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如果被超期羁押,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羁押期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要是因涉嫌犯罪被刑事立案,经过很久仍然被羁押的话,可以向公检法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在现实中,一般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比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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