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贷款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一、银行贷款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借贷利息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出自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该意见第6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银行贷款合同丢了能补办吗 通常情况下,针对银行贷款合同的补办业务是无法实现的。 然而,每一位当事人都有权利将此份贷款合同进行复印备份,同时必须在备份件上注明这份文件只作为副本参照,其真实性及效力等同于原件。 对于已经办理过贷款合同公证手续的用户,他们有权也必需前往公证处寻求再次复印该份贷款合同的服务。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所有依法设立且符合条件的合同,自诞生之日起即刻自动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因此即便只是复印件,它仍具备与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借贷利息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出自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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