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请事假超过多少天可以辞退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员工请事假超过多少天可以辞退 依据现行法规条例及本司内部章程,职员如请事假累积达到特定期间或天数,极有可能面临解职的风险。 然而,关于目標区间天数尚未达成共识,此项与否往往取决于雇佣方内部政策的具体设定。普遍而言,若员工事假耽搁过久,用人单位有权拒批其休假请求。若员工无缘因故旷工,雇主可依据已确立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加以处置,通常给予三次机会,每次旷工满三日即可视为离职情形。 另外,倘若员工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本机构的规章制度,或者无法胜任本职工作者,雇佣方可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员工请病假可以不批吗 在少数情况下,员工申请病假的请求可能无法得到公司的批准。 然而,这并不代表公司可以毫无理由地拒绝员工的合法权益。实际上,如果员工因为疾病或者非工作原因而受伤需要接受治疗,他们有权依法享受相应的病假期权。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有权根据自身需求寻求适当的医疗救治,并无须经过所在雇主的同意。 因此,对于员工的病假问题,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任何关于员工因病请假而未能获得批准的规定,若被视为旷工处理,均属无效。如有相关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发生,我建议员工及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投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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