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保险不赔怎样起诉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保险不赔怎样起诉 针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的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原告必须向有管辖权的地方人民法院正式呈交详细的起诉状以及所需的全部诉讼文件和证据; 其次,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提交的立案材料后,需要对这些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核验;在经过审慎考量之后,人民法院会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并且在决定受理后,会立即为该案件进行立案处理;紧接着,从人民法院决定立案的那一刻开始算起,在五个工作日内,法院会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同时也会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十五天之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回应; 然后,在被告完成书面回应后,法院将会安排开庭审理此案; 最后,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那么就可以按照协议内容执行;若无法达成调解,则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营运车误工费多少钱 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我们需要考虑到受害人的误工时间以及其所能获得的收入情况。具体而言,误工时间理应依据受害者在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证明来进行判断。倘若受害人因为伤害导致残疾而继续耽误工作,那他/她的误工时间就可以计算直至定残前的那一天。 其次,如果受害人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误工费当然就应该按照他/她实际减少的收入去计算。 然而,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的收入,那他/她的误工费就应当参照他/她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可惜,如果受害人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用以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那就只好依照受理该诉讼的法庭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同或相似行当的普通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参考标准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在以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正式的起诉状及相关法律文件与证明材料。经过法院严格的审查程序后,会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如若法院决定立案审理,自立案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内,便会将起诉状副本递送至被告处,同时还应当通知被告在收到上述文件后的十五日内作出书面回应,对即将展开的诉讼程序进行进一步明确。在被告回应该函之后,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日期。如果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那么法院将依法作出最终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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