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尸检保险公司不赔有起诉时效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没有尸检保险公司不赔有起诉时效吗 的确如此;关于保险纠纷方面的诉讼时效问题通常为三年之期。该时段从权利人明确获知或理应察觉自身权益已受损害及义务人身份之日开始计算。如遇法律对诉讼时效另行规定的情形时,则依相关法规行事。 然而,当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之时,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若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没有尸检报告可以做死因分析司法鉴定吗 在情况中,如果死亡缘由明晰且双方亦无争议,那么进行司法鉴定是可行的。若某方需要进行此种鉴定时,应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同时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责任。而作为鉴定机构,他们也会对这些材料进行详细的核对和记录,包括其名称、种类、数量、形态、保存状态以及收到的时间等等。当诉讼当事人对于鉴定材料存在疑虑时,他们有权向委托人提出质疑。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在涉及保险纠纷方面的法律既定程序中所设定的诉讼时效,一般上来说是不超过三年的。这个期限是从权利人明确知晓或者应当知晓他们所享有的权益受到侵害以及义务人的身份之日开始计算的。然而,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另有特别规定的话,那么就应该按照这些规定来执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权利人在权益受侵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那么法院将不再对该项权益进行保护。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之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权利人的申请,酌情考虑是否需要延长诉讼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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