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签合同不去公证可以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双方签合同不去公证可以吗 毫无疑问,签署的协议不必经过公正也能生效。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得到充分体现且协议条款并无违法之处,那么只要是以自愿为基础并经书面形式达成的协议,不论是否经过公正,皆具备法律约束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经过公正程序处理过的协议其证明力度往往更为显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双方签合同只有一份有效吗 在法律角度来看,合同作为私法契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在于达成双方各有利益诉求的共识。 因此,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建议将其书写为两份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然而,当手上仅持有一份签署完成的合同时,尽管其效力可能会稍显不足,但只要获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明确签字认可,亦能发挥其应有的效果。 强制性规定外,依法设立的所有合同,都将于其被正式确认的那一刻,即刻起拥有法律效应。 然而,以上这些原则仅适用于常规情况。 若法律中存在特殊例外条款或当事人双方之间另有特别规定,则需遵守相应规则行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在合约双方签署之际,遵循正规合法的程序并非严格必需的而是可选项。只要所有参与方都能够遵循诚信原则,并确保条款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法规和行业准则,这样基于书面条文所形成的共识将会具备无可争议的法律约束效力,而无须任何形式的公证或特别证明。然而,将这些协议进行适当的公证则会显著提高它们的法律证明力,从而为整个执行过程提供更多的支持与保障。因此,虽然不是强制要求的步骤,但是实践中,公证手续确实有助于增强合同的信誉程度以及法律实行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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