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由谁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危险驾驶罪由谁处罚 危险驾驶犯罪这一表现形式十分恶劣的刑事案件,属于由国家法律赋予特定职责及权力的公安机关侦查机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交警支队,进行立案和详细的证据收集工作。在此之后,警方将证据移交给检察机关,由其代表国家作为公诉人对犯罪行为提出诉讼请求,此后进入到审判阶段,由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进行最终的裁决。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犯罪这一表现形式十分恶劣的刑事案件,属于由国家法律赋予特定职责及权力的公安机关侦查机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交警支队,进行立案和详细的证据收集工作。在此之后,警方将证据移交给检察机关,由其代表国家作为公诉人对犯罪行为提出诉讼请求,此后进入到审判阶段,由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进行最终的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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