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房子叫危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什么样的房子叫危房 若建筑物的结构已经遭受了严重损害,或者其主要承载结构已经进入到危险状态,这种情况下该建筑随时都有可能失去其稳定性以及承受载荷的能力,无法确保居民在其中的居住及使用安全,那么这样的房屋就被定义为危房。 危房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整栋危房与局部危房两种类型。 所谓整栋危房,即是指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整体倒塌事故的房屋; 而局部危房则是指随时都有可能出现部分倒塌现象的房屋。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二、什么样的房地产纠纷可以仲裁,怎样申请仲裁 在诸多领域内的房地产纠纷问题上,如涉及到房产交易权限的争议、房产所有权归属的演变矛盾、使用权限法定以及各项不动产财产之间所产生的权益冲突乃至房产维护修理等相关事宜时,我们可以选用仲裁作为解决上述矛盾的手段之一。 申请人选择进行仲裁程序时需满足以下一系列条件: 首先,必须达成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 其次,仲裁请求需要充分且明确,并且附以详细的事实依据及法律理由为佐证; 最后,该争议事项须实质属于仲裁委员会的职能受理范畴之内,且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完备的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其副本并随附相关的证据材料,待仲裁委员会受理后方可进入仲裁流程。 《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样的房子叫危房”,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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