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会见后申请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会见后申请取保候审吗 会见结束之后,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具有可行性,这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判断。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包括那些虽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刑,但经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潜在罪犯,以及因患上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而需要得到特殊照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对于已经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案件尚未处理完毕并且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同样适用于取保候审。如果在会见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同时又满足取保候审的其他法定条件,例如能够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承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等,那么申请取保候审就具备了可能性。然而,最终是否批准取保候审,仍然需要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评估和决策。因此,会见结束之后,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可行,必须要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具体状况和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进行综合考量。如果在会见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向相关司法机构提交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会见后家属如何与律师沟通 在庭审期间,您需要与负责您案件的律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并协助律师开展各项工作。通常来说,当您首次与律师见面时,律师会向您详细介绍一些关于家庭事务方面的信息。 同时,他们还会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涉及到的主要问题和指控等基本信息做简要说明,以便您能够全面地了解相关情况。 一旦您正式委托了这位律师,他们将会负责处理被拘留人员向您交代的事务。比如,他们可能需要去派出所将您暂时扣留的衣物、财务等物品取回;或者帮助您及时偿还信用卡欠款、房贷、车贷等等。这些事情都需要您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尽快予以落实。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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