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入院记录保险拒赔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一、没有入院记录保险拒赔怎么办 在面对保险公司的理赔问题时,当事人有权选择通过协商方式来寻求解决方案。在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转而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二、没有入住的房子需要物业费吗 尚未置业的物业是有义务收取物业费的。在购买了房产之后,不论是否立刻搬入居住,都需缴纳相应的物业费。物业服务所涉及的开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管理服务人员的薪酬和社会保障金的支付以及符合相应法规规定的福利津贴; 物业共同部分与共享设施设备的日常运作与维护所需的成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保洁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植生长养护费用;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平安维持费用等等。因此,在购买房产之后,即使目前并未居住于此,业主亦应对此物业负责,按照规定按时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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