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加一年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可以加一年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届满之前,经严格进行审批程序,可以适当延长,然而这并非是任意增加一年的期限。通常而言,若案件较为复杂,无法在既定的取保候审期限内完成审理、调查及起诉等环节工作,或需持续开展侦查、审查起诉甚至审判等相关事宜,那么负责审理此案的司法机构应在期限届满前依法办理取保候审的延长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法律,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期满前经严格审批可适度延长,非自动续期一年。针对复杂案件,若审、调、诉等程序无法在限期内完成,需持续侦查、起诉或审判,司法机关应依法提前办理取保候审延期手续。 二、取保候审还会被逮捕吗 1、从理论上讲,是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违规行为并且需要对其进行逮捕时,可先依法处以刑事拘留。 然而应当明确,取保候审仅为一种法律准许的强制手段,并不能视为该案已经彻底解决。 只要涉案人员涉及到可以进行逮捕的条件,那么他仍有可能再次面临逮捕的风险。 2、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犯罪嫌疑人将极有可能被执行刑拘乃至逮捕: (一)涉案人员存在继续实施犯罪活动的可能性; (二)具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威胁; (三)可能破坏证据、妨害证人作证或是试图窜供的违法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犯罪保证金如何处置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犯下罪行,已经缴纳保证金者,将面临保证金被没收部分或全部的后果。实际处理办法根据新罪行的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诸多因素而定。举例而言,若被取保候审的罪犯未得到执行机关的许可便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县份,抑或是妨碍证人出庭作证等行为,那么执行机关有权决定没收其保证金。然而,倘若能够证明被取保候审的罪犯是由于疏忽大意再次触犯刑法,或者存在其他不应收取保证金的特定理由,那么执行机关就应退还相应的保证金。总的说来,对于保证金的处置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因素,按照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以及每个事件的独特事实情况来做出最终决定。 依据我国法律,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期满前经严格审批可适度延长,非自动续期一年。针对复杂案件,若审、调、诉等程序无法在限期内完成,需持续侦查、起诉或审判,司法机关应依法提前办理取保候审延期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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