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否可以继续上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是否可以继续上班 在取保候审期间,申请人仍可继续从事本职工作,但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的要求。 只要其工作内容不影响刑事诉讼的顺利推进,并且取保候审的各项规矩得到了严格遵守,一般而言,是能够获得许可继续复职的。 但是,申请人可能还必须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定期以书面形式向执行监管部门汇报自身的活动状况以及状态更新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流程是什么 关于取保候审的流程,我们可以做如下详细的介绍: 首先是申请环节,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有权利向相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是决定环节,负责审查与处理该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需要在接收到申请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回应; 最后是执行环节,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来承担,后续事宜也由公安机关协助处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间有哪些补偿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强制性手段,其本质并非用于支付赔偿金或其他补偿之用。在此阶段,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未经授权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范围之内;倘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在第一时间内向负责执行此项措施的机构进行通报;同时,在接到法院传唤时,必须迅速到庭,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证人提供证言;此外,亦不得有销毁、篡改证据等行为,或实施串供等妨碍司法活动的举动。若被取保候审者能够遵照上述规定行事,待事例审理完毕之后,此前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会依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予以退还。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存在所谓的补偿机制。 在取保候审期间,申请人通常被允许继续工作,前提是其工作不干扰刑事诉讼程序。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通常,只要遵守相关规定,可获准复工。申请人还需按照政策,定期以书面报告自身动态给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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