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什么时候可以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被刑事拘留什么时候可以取保 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原则上在案情的调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在实践中,公安机关往往基于犯罪嫌疑人行为性质相对较轻且无需采取逮捕措施,或者犯罪嫌疑人因身患严重疾病以致生活无法自理,甚至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内的产妇等人尽皆知的特殊原因,经过详细审查比对后判断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带来额外的社会安全隐患,才会进而批准相关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被刑事拘留三天判刑的可能性大吗 关于因涉嫌违法行为而遭受刑事拘留的当事人是否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判决,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情节。 通常来讲,公安部门对罪行正在发展或违法程度严重的嫌疑人或罪犯,若有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即有权依法进行拘留: 1、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活动、正在筹划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动结束后立刻被察觉的; 2、遭遇受害者或目击者当众指控其涉及犯罪的; 3、在个人生活环境中或者住所内被搜寻到犯罪证据的; 4、犯罪行为发生后,犯罪人试图自杀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或者藏身于逃亡途中的; 5、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的; 6、未声称真实姓名以及住址,身份情况难以确定的; 7、具有逃窜犯罪、多次犯罪及成群结队犯罪等重大嫌疑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被刑事拘留是不是证据齐全 刑事拘留并非等于证据确凿。刑事拘留乃是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接受理的各类事件,在进行侦查期间,遭遇法定且紧迫的险况之下,为使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者暂时性地解除人身自由之束缚而实施的一种强制手段而已。例如,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某项具体犯罪行为而承受刑事拘留,这仅仅说明负责侦查的司法机构对此人的犯罪嫌疑态度,然而,此时的证据仍然处在搜罗和验证的阶段,距离确定其确实、充足且有说服力以至足以认定罪责的黄金标准尚有时日。在接下来的侦查进程中,这些证据还有可能持续得到补充与完善。总而言之,刑事拘留仅为刑事诉讼程序中所设立的一种强制性的手段措施,而绝非证据确凿的代表。 在遭受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可以在调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申请取保候审。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性质、逮捕必要性,以及特殊情况如重病、孕妇或哺乳期产妇等。在确定不会造成社会安全隐患后,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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