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精神病丈夫可要求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妻子精神病丈夫可要求离婚吗 可以要求,但与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离婚,只能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无效。如果是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过治疗仍不能治愈的,则视为感情破裂,可以离婚。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则只有治疗了很久都不治愈,才能视为感情破裂,才能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妻子精神病离婚可以返还彩礼吗 关于女方患有精神疾病同其婚姻结束以及返还彩礼之间并无明确关联性。 在通常情况之下,离婚后并无需返还彩礼。 然而,在两种特定情况下,离婚之后则应考虑进行彩礼的返还行为。 首先,若男女双方虽已取得结婚证书,但实际上未曾共同生活,男方有权在离婚之时提出返还彩礼的要求。 其次,如果男方在婚前支付彩礼导致自身生活陷入困境,那么在离婚之际也可提出返还彩礼的诉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可以要求,但与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离婚,只能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无效。如果是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过治疗仍不能治愈的,则视为感情破裂,可以离婚。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则只有治疗了很久都不治愈,才能视为感情破裂,才能诉讼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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