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需要上法庭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的需要上法庭吗 取保候审这一规定并不能表明该案涉及之事宜已经结束,通常情况下仍然需要经过法庭审理。 它仅仅是为了保障司法公正而采取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旨在确保在审判前的这段时间里,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无需承受人身自由的限制,然而,案件的处理流程并不会因此而有所中断。 当案件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均已确凿无疑之时,法院便会依法通知被告人前来出庭接受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这一规定并不能表明该案涉及之事宜已经结束,通常情况下仍然需要经过法庭审理。它仅仅是为了保障司法公正而采取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旨在确保在审判前的这段时间里,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无需承受人身自由的限制,然而,案件的处理流程并不会因此而有所中断。当案件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均已确凿无疑之时,法院便会依法通知被告人前来出庭接受审判。 二、取保候审一般多久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针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其最长期限不能超出12个月; 而在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的过程中,对于案件的调查、指控和审判工作也决不可间断。 若经审查认为不应再对该人进行追诉,或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届满,那么就应及时解除所采取的这些强制措施。 在此过程中必须要确保侦破工作、起诉流程以及案件的审理程序得以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期间会见当事人吗 在其被实行取保候审之期,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享有与他人包括律师在内进行会面的权利。对于律师与取保候审当事人之间的会面,原则上并无任何限制,然而,他们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携带律师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资料。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的行动相较于羁押状态有所缓和,但是他仍需遵从围绕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者县级行政区域等。若司法机构认为某次会面有可能干扰到事件的调查、审理等工作,他们亦可对该次会面实施一定程度的限制或监管措施。总的来说,只要在合法且符合规范的前提之下,取保候审期间与当事人进行会面通常都是可以实现的。 取保候审这一规定并不能表明该案涉及之事宜已经结束,通常情况下仍然需要经过法庭审理。它仅仅是为了保障司法公正而采取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旨在确保在审判前的这段时间里,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无需承受人身自由的限制,然而,案件的处理流程并不会因此而有所中断。当案件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均已确凿无疑之时,法院便会依法通知被告人前来出庭接受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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