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到判决羁押在哪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到判决羁押在哪里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里,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他们通常会先被拘留在看守所以待后续的调查以及审判流程。 在这些阶段之中,当犯罪嫌疑人首次面对侦查机构的询问或遭受了任何形式的强制措施之后,便享有了授权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权利。 在尚未被最终判定为有罪身份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仅仅是被怀疑存在犯罪行为,因此必须在特定的羁押场所内等待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里,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他们通常会先被拘留在看守所以待后续的调查以及审判流程。在这些阶段之中,当犯罪嫌疑人首次面对侦查机构的询问或遭受了任何形式的强制措施之后,便享有了授权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权利。在尚未被最终判定为有罪身份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仅仅是被怀疑存在犯罪行为,因此必须在特定的羁押场所内等待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的进行。 二、刑事拘留异地公安能查到吗 当涉及到外地刑事拘留案件时,原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是有权进行查询并保留相关记录和档案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采取先行拘留措施: (1)正在策划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及时被察觉; (2)被害人或者现场目击者直言确信其有罪行; (3)在个人身边及居住地搜寻到了犯罪证据; (4)实施犯罪后意图自杀、逃离或是在逃之人; (5)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可能性; (6)并不愿意透露真实姓名、住址等信息且身份不明之人; (7)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人员。 另外,有以下几种情形,检察院也可通过自侦案件来对犯罪分子采取拘留措施: 犯罪分子在犯罪后意图自杀、逃避或是在逃; 以及存在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行为.这两种情况下,检察院均可决定对其实施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三、刑事拘留异地临时羁押多久 根据我国《刑法》和司法程序方面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及刑事审理的被告,在异地进行临时拘禁的期限通常不应超过三天。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者的正式审批,这一期限有可能延长至七天。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这种异地临时拘禁是出于刑事调查工作的需要而实施的,其作用就是将因涉嫌犯罪而面临侦查工作的犯罪嫌疑人暂扣在与案件管辖地区别开来的看守所内。 同时,请特别留意,这种拘禁时长的计算方式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异地拘禁开始计时,直到他们被移交至原属管辖区域的看守所为止。 此外,需要强调的是,任何形式的临时拘禁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超期拘禁,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里,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他们通常会先被拘留在看守所以待后续的调查以及审判流程。在这些阶段之中,当犯罪嫌疑人首次面对侦查机构的询问或遭受了任何形式的强制措施之后,便享有了授权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权利。在尚未被最终判定为有罪身份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仅仅是被怀疑存在犯罪行为,因此必须在特定的羁押场所内等待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的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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