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押金未退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押金未退怎么办 若当事人仍处在取保候审期间,且其支付的保证金尚未得到退还,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该当事人可向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的公安机关提交退还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倘若公安机关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将保证金予以退还,当事人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公安机关切实履行退还保证金的法定职责。若公安机关在退还保证金过程中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还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请求法院对公安机关的不当行为进行审判,判定其退还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押金谁管理怎么退 对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处理,需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在取保候审予以解除或者强制措施进行变更时,公安机关有义务制定并发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书,明确告知银行应将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给申请人。收到该通知后,被取保候审者可凭借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前往银行领取相应的保证金。若被取保候审者无法亲自前往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可以授权委派他人代为领取,但需要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若当事人仍处在取保候审期间,且其支付的保证金尚未得到退还,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该当事人可向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的公安机关提交退还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倘若公安机关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将保证金予以退还,当事人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公安机关切实履行退还保证金的法定职责。若公安机关在退还保证金过程中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还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请求法院对公安机关的不当行为进行审判,判定其退还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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