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下不适用死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一、哪些情形下不适用死刑 不适用死刑的情形包括: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哪些情形下格式条款无效 若在以下场景中,格式条款可能无法具备法律约束力: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存在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自身责任、增加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益等情况;或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意排除对方最重要的权益;另外还包括准予的例外情况。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依据我我国刑事法律明文之规定,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未满18岁者以及在审判之时正处于孕期中的女性,均不得适用死刑。而在审判程序中年龄已经达到75周岁以上的被告人也不适用于死刑,除非其对他人造成极为残酷的伤害并导致其死亡。然而,死刑仅适用于那些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罪犯。对于那些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罪犯,若非必须立即执行,则可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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