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条件有哪些 当有特定情形发生时,可能会面临治安拘留。在这些情况下,公民、法人或其他任何组织有可能对公共秩序进行扰乱,对公众安全带来干扰,损害他人的人身权益和财物权利,妨碍了社会管理,且这种行为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此时就需要针对这些行为进行相应的治安拘留行政处罚。 同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自行依照相关法规的具体规定,对行为人实施对应的治安行政处罚行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侵占罪吗 侵犯财产罪并不适用治安处罚措施,触犯此罪的人士应面临刑事制裁而非治安管理处分。治安处罚仅仅适用于一般的违法行为,而并不能惩戒罪犯。在我国,侵犯财产罪通常会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当有特定情形发生时,可能会面临治安拘留。在这些情况下,公民、法人或其他任何组织有可能对公共秩序进行扰乱,对公众安全带来干扰,损害他人的人身权益和财物权利,妨碍了社会管理,且这种行为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此时就需要针对这些行为进行相应的治安拘留行政处罚。 同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自行依照相关法规的具体规定,对行为人实施对应的治安行政处罚行动。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