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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治疗期间死亡怎么赔偿
分类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解答

一、工伤治疗期间死亡怎么赔偿

1、医疗费:所以,首先要看单位有没有帮该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如果有,则单位基本不用赔偿,由社会保险基金负责。如果企业没有帮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有企业负全部赔偿责任。

2、同理,死亡金赔偿也要看公司是否有购买工伤保险而决定其责任,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遭受工作期间意外伤害的劳动者,其薪酬发放情况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该伤势确认为工伤,那么在受到限定的停工留薪期限内,伤者需要享受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而相关的费用将由所属公司负责按时支付;

其次,若该伤势不被认定为工伤,仅可能由于疾病原因请假,且满足相应条件的话,可以按照既定条例来支付病假的工资费用,这笔款项可以稍低于地方所设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无论如何也不得降低至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以下;

最后,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医疗费:所以,首先要看单位有没有帮该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如果有,则单位基本不用赔偿,由社会保险基金负责。如果企业没有帮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有企业负全部赔偿责任。

2、同理,死亡金赔偿也要看公司是否有购买工伤保险而决定其责任,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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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8: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