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一年过了还有没有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一年过了还有没有事 对于取保候审期满一年后的状况,是否仍然存在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若案件已经完成了全面的调查工作,且证据确凿、充分,那么有可能将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或者采取其他适当的处理措施。 然而,如果证据尚显不足,则有可能导致案件被撤销。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结束,案件也可能还处在进一步的调查或者审查过程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法律条件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符合以下四种情形之一者可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首先,若犯罪行为人可能会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之际处以附加刑等轻罚情况,则权益方可依法提出申请; 其次,虽然犯罪行为人可能会遭受有期徒刑乃至更高处罚,但其基本人身安全并无实质性威胁,且取保候审措施难以或将不会对社会产生恶劣影响时,即可提出相应申请; 再次,对于因病重而无法正常生活的犯罪行为人个体,如孕妇或正在哺乳的妇女,在取保候审期内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同样可据此提出申请; 最后,尽管犯罪行为人已被拘留,案件尚未得到恰当解决,为保证程序顺利进行,仍需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需要家人吗怎么办手续 关于取保候审的实施是否必需家属作为保证人或缴纳担保金,答案并非必然。事实上,犯罪嫌疑方、被告人和其合法代表,近亲或是辩护律师都拥有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力。通常来说,申请流程主要含括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需向决定机构递交一份详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该申请书应当明确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原因、保证方式等关键信息。其次,决定机构在收到申请之后,将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相应决策。若决定同意取保候审,申请人需要提供合适的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对于保证人的选择,必须满足法定条件,例如具备稳定的居所及经济来源,能够承担相应的保证义务等。至于保证金的金额,需要基于事例的具体情况、情节严重程度以及社会危害性的考量来进行确定。值得注意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间,被保释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禁在未得到执行机构许可的前提下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的行政区域。 取保候审期满一年后,案件状态需依案情具体分析。若调查完备、证据确凿,或将转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证据不足则可能撤销案件。特殊情形下,即便期满,案件仍可能处于持续调查或审查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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