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写谁名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房产证写谁名字 房产证写谁名字由买房者自行决定,可以写自己的,也可以写其他人的。如果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吗 房产归属并非仅凭房产证上的署名来决定。若是在结婚之前,有一方早已出资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项,无论房产证上是何人姓名,此房产均属于个人所有,不与其他人存在任何法律或经济关联,自然也不在夫妻财产之中。即便在婚姻生活中,双方共同支付余款还清按揭贷款,仅能享受到共同偿还所产生的增值部份的补偿金,因为在婚前,一方已承担完成首付款之后,通过贷款方式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证书将登记于该方名下,因此另一方无法分割到任何房产份额。购置房地产所需准备的相关文件有以下九项: 1.盖有公章的申请表格; 2.制定的房屋销售合同; 3.买卖双方签署的关于房屋房号、实际测量面积以及房价结算的确定性协议书; 4.二套测绘图表、房屋登记表以及分户平面图各两份; 5.专项维修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单; 6.契税缴纳完毕或者可享受税收减免的凭证证明; 7.购房者的身份证明文件; 8.若房产为多人共有需提交共有协议复印件; 9.银行提前还贷证明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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